下一屆理事會已在10月29日會員大會中由會員投票選出。任期由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止。我深信來屆理事會將一如過往,按照既定之長遠持續發展方針,繼續為推動香港攀山運動及會員之福祉,竭盡所能。 

在當晚會員大會選舉下屆理事會期間,發生一件事故。雖然只是一個茶杯裡的小風波,但作為一個公開,公正及透明的理事會,我認為應該向所有會員,特別是當晚未有出席的,再交代一下。 

是次理事會選舉,分別由多個團體會員提名的候選人,共有14位。我亦是其中之一。出席之「普通團體會員」需要投票選出其中7位,組成下屆理事會。 

選舉程序開始,一如過往,候選人逐一發言,介紹自己,表達政綱及拉票。在我以候選人身份發言時,除為自己拉票之外,亦同時推薦一份個人認為比較理想,可以互補長短,分別來自5個不同團體會員的候選人名單。整體地為一個可以合作無間,高效率及目標一致的理事會成員組合拉票。 

在投票結束後,準備開始點票時,突然有一團體會員代表提出,認為我不應為其他候選人拉票。經過幾分鐘討論後,絕大部分會員認同,一個候選人同時為其他人拉票是不普遍,但已曾在本會選舉中出現過,同時亦未見有抵觸會章或違反一般選舉程序。最後,雖然該團體會員代表堅稱會保留追究權利,但事件亦告一段落。即場點票後,順利選出下屆理事會成員。 

我想就上述事件,向大家交代幾點: 

  1. 推薦名單目的

    我整體地為一個理事會組合拉票,目的純粹為總會長遠發展利益。

    理事會的主要工作是制訂可持續發展計劃、訂定方針及策略、管理行政及財務、公道地分配資源、聯繫外界組織及應付政府部門等等。理想的組合,是具備豐富行政管理、商業性中/英文水平、財務管控、法律、人際及公關、與及談判等等能力的人才。由於技術方面現已由多個不同的委員會負責,理事會內實在無須考慮兼顧技術知識。

    一個高效率的理事會,內部必須和諧,意見應該有不同,但目標必須一致。

    每一個被提名的候選人,無疑都是有一定才能。但若理事會內包含不少專項技術人材的話,在決策及分配資源問題上,難免有不少個人主觀願望。不同的願望出現,相對有機會產生利益衝突,影響效率。這就是本會在90年代未能健康發展,最後更導致「香港運動攀登總會」誕生的主要原因。

    我當晚提出的名單,是前一天我在網頁上得悉所有被提名的人士之後,憑自己對他們的認知及合作經驗,再基於上述重要考慮因素而推薦的。

  2. 推薦已有先例

    在2002年再一次投身總會執委會工作之後,我已經不止一次在選舉中同時推薦其他候選人。記憶當年第一次這樣做的時候,有一「普通團體會員」代表亦曾即時質疑其合法及合理性。經過理解之後,在場所有會員已無異議。

    去屆理事會選舉我未有提出推薦,皆因候選人數剛好只有7位。

  3. 檢討成效

    觀乎近年總會能夠改革進步,迅速發展,全是有賴連續幾屆,合作無間,目標一致的執行委員會/理事會。成績有目共睹,重要事項包括有:
  • 制訂「附屬團體會員」可升格為「普通團體會員」的系統。
  • 修改會章,伸延提名資格至「附屬團體會員」,開放選舉基制。
  • 改革管理體制,成立各專項委員會,擴大工作班子,讓所有會員可參與總會發展工作
  • 達成兩會合併。
  • 摒棄權力文化,全開放的透明度,加強資訊流通及與會員溝通。
  • 全面提升了總會在國際上的地位及影響力……等等。

 

民主選舉過程中,必定會有候選人落選。故不必要因此而感到不高興或氣餒。總會尚有更多空間,讓有志之士發揮所長。特別是在技術方面有相當成就的會員,若願意投身在自己專長的委員會中,更加可以專注為所屬運動項目,爭取最大發展。 

理事會只是執行會員大會議決的一個行政體系,並非權力核心。理事會只是按照既定的長遠持續發展策略方針,管理日常事務,公道地分配資源。執行期間可能會因應時間或市場變化作微調,但一定不可以出現重大偏頗。若理事會內出現角力的情況,只會影響效率。嚴重者,更會破壞和諧,再次產生90年代在總會內已經出現過的政治爭鬥,窒礙總會發展。 

上述事件已塵埃落定,告一段落。但仍歡迎會員表達意見。若有任何意見,可電郵我、理事會或總會辦事處。敬請提供準確聯絡資料,以便可以跟進回覆。

 

第一屆理事會
會長 余家熾
2010年11月17日